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推荐第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通知》和《关于推荐第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单位的通知》精神以及《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要求,我办积极组织开展第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单位和教育基地以及第四批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拟推荐的第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单位14个和教育基地4个,第四批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3个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8月12日至8月16日。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对拟推荐的模范区模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如有异议,请向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办反映举报。
办公地点: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团结创建办)
联系电话:0897-2829290
联系人:次仁卓拉
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第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名单
一、模范区模范单位(14个)
阿里陕西实验学校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第三支队养护二大队
札达县底雅乡
札达县底雅乡底雅村杨贵房
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
噶尔县狮泉河镇藏布居委会
噶尔县滨河公安派出所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里边境管理支队普兰边境管理大队塔尔钦边境派出所
普兰县普兰镇科迦寺
日土县日松乡甲岗村
日土县班公湖景区
革吉县初级中学
改则县梁氏科技有限公司
措勤县磁石乡
二、教育基地(4个)
阿里地区烈士陵园
札达县古格文化展厅
阿里分工委旧址
改则县进藏先遣连纪念馆
第四批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名单
模范单位(33个)
地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行署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地委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网信办、党校、政法委,地区司法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妇女联合委员会、旅游发展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文化局(文物局),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里边境管理支队普兰边境管理大队塔尔钦边境派出所,革吉县公安局(县级模范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第三支队养护二大队,措勤县磁石乡,札达县托林镇托林居委会、底雅乡底雅村杨贵房,噶尔县孔繁森小学校、扎西岗乡扎西岗寺,普兰县人民医院普合毛卓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阿里分公司,改则县梁氏科技有限公司,日土县班公湖景区
责任编辑:罗布加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