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关于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2年接受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的通知
致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藏交运管字〔2022〕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23年1月13日起,“道路运输驾驶员每2年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周期性继续教育”的规定不再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及相关工作将按照新修订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办法》明确指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确定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考核办法》明确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在诚信考核等级确定后30日内,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后,其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