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公务员通知书
张瑞珍(540102********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退规定》,经研究决定,你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自即日起被辞退。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特公告通知如下事项:
1.请配合机关办理公务交接和按照规定转递人事档案。
2.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领取辞退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请在人事档案转出15个工作日后持本通知到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按月领取辞退费。辞退费应发10个月,如遇《公务员辞退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停发辞退费。
3.如对辞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中共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
2025年4月25日